12月19日,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学院高新校区食堂进行了表彰,授予“文明餐桌示范单位”奖牌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“八项规定”有关要求,培养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,倡导文明就餐的消费理念,充分发挥餐饮单位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窗口示范作用。上半年,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市餐饮行业内开展了“文明餐桌示范单位”评选活动,对涌现出的经营规范诚信、服务优质文明、群众放心满意的餐饮窗口单位进行评选。经自愿申报、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荐、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评选,最终,共有98家餐饮企业被授予“2013年度文明餐桌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。(餐饮中心)

荣誉奖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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